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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点击数量:

实设通知〔202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清明节前后的校园安全稳定,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单位做好节假日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清明期间的值班、巡查与应急响应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部署,严抓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须在4月1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帐,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4月1日至2日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同时现场抽查部分实验室。

三、重点防范,加强危险源管理

1.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标识、密封、泄漏防护等工作。加强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品的采购、领用、储存和使用管理,做好管制类化学品的保管和台账记录。对重点部位如危化品库房、气瓶房、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开展全面排查和安全部署,保障安全运行。同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特殊时间段开展的实验,须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平、许婵婵,联系电话:8359098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