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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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点击数量: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报范围与职责。按照要求,4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应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对于拥有5台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要独自或联合成立开放共享平台(附件1,2),确立共享平台的目标定位与发展规划,厘清业务范围和服务面向,明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机组,做好校内外各类用户的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对实体共享平台建设涉及的环境改造等,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平台管理要求。各单位要利用开放共享平台,建立设备有偿使用机制;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合理制订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服务收费标准;要制定完善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平台人员岗位职责、平台设备运行和绩效激励办法等政策制度。

3.收费管理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清单(附件3),制定开放共享设备目录。对于不能参加共享的大型设备要说明理由,经单位审核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对于未制定或修改开放共享设备的收费标准的,要重新填写收费标准申请表。鼓励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纳入开放共享平台管理,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4.工作考核要求。学校每年将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和开放机组进行考核。

二、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设立审批表》(附件4),整理已制定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服务收入管理办法》《平台人员岗位职责》《平台设备运行和绩效激励办法》等规章制度;需要重新拟定收费标准的,请填写《开放服务机组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5),并在附件3开放共享平台设备清单中注明,于7月6日前报送至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健楼A32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bgl@cumt.edu.cn。

联系方式:辛良、黎川,联系电话:83590284,83590237。

附件:

1.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设立流程

3.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设立审批表

5.开放服务机组收费标准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土木_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