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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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党课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点击数量:

各党支部,团支部:

今年上半年将举行第53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为做好有关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党支部、团支部确定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后,请将汇总表于2018328日前报学院党委,把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tmxydjgz@126.com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授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年级学员名额的规定: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各年级的团支部数量按比例确定,具体参考比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二年级1:4左右;三年级控制在1:3以内。大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本学期的发展党员名额确定(201611人,201517人,研究生12),整体控制在1:1.3以内。

3.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如某同学1999925日出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需晚于2017925日,这里指的是周岁。对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故从本学期开始,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需从列入1年内党员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各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请务必把握好此原则。

5.请严格审核“确定发展对象时间”间隔“确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的要求,如:某同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2016925日,那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不能是2017920日,差几天也不符合要求,请审核时予以注意。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第5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xls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第53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xls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