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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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党课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数量:

各党支部,团支部:

今年上半年将举行第54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为做好有关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党支部、团支部确定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后,请将《入党申请人登记汇总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和《推荐发展对象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于2018929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tmxydjgz@126.com纸质档签字交至学院楼A211刘晴老师处。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授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于在新生入学阶段、军训期间参与社会工作、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思想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新生入党申请人,在经过规定的民主推荐程序后,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并推荐其参加此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每班1-3名;入校前已经被原单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过相关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新生,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推荐其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

3.其他年级学员名额的规定: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各年级的团支部数量按比例确定,具体参考比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年级1:4左右;三年级控制在1:3以内。大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党委组织部下达给各学院各年级本学期的发展党员名额确定(201618人,201516人,研究生15)),整体控制在1:1.3以内。

4.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如某同学1999925日出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需晚于2017925日,这里指的是周岁。对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5.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从本学期开始,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需从列入1年内党员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各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请务必把握好此原则。

6.请严格审核“确定发展对象时间”间隔“确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的要求,如:某同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2017925日,那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不能是2018920日,差几天也不符合要求,请审核时予以注意。

附件1. 入党申请人阶段所用表格.docx

附件2. 团组织推优阶段所用表格.doc

附件3. 推荐确定发展对象阶段所用表格.docx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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