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
今年上半年将举行第55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为做好有关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党支部、团支部确定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后,请将附件中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tmxydjgz@126.com,纸质档交至学院楼A207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授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年级学员名额的规定: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各年级的团支部数量按比例确定,具体参考比例:本科生具体参考比例:一年级1:3以内,二年级1:4左右,三年级控制在1:3以内,四年级酌情推荐或不推荐,控制在1:2以内。研究生具体参考比例:研一、研二1:4左右,研三酌情推荐或不推荐,控制在1:2以内。大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党委组织部下达给各学院各年级本学期的发展党员名额确定(2016级22人,2017级14人,研究生23人),整体控制在1:1.3以内。
3.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如某同学2001年3月25日出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需晚于2019年3月25日,这里指的是周岁。对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党组织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并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从本学期开始,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需从列入1年内党员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各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请务必把握好此原则。
附件1. 入党申请人阶段常用表格.docx
附件2. 团组织推优阶段所用表格.doc
附件3. 推荐确定发展对象阶段所用表格.docx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