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09     点击数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严谨踏实、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实施如下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与制度

学风建设是学院一流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工作永恒的主题。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制定学风建设措施和督查落实,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把学风建设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研究学院的学风建设。学院成立以相关党政领导为组长,各系(所)教学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学风建设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由学院团委、学生组织组成的学风督查小组,不定期地对学院的学风和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学风建设工作小组报告。

2.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系(所)主任(所长)、辅导员、班主任的听课制度。制定听课规范,明确听课要求,加大听课督查力度。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系(所)主任(所长)每月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2次,辅导员、班主任每月听课次数不少于4次。

3.实施教学、学工联合会议制度。学院教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作机制,互相反馈信息。由主管院领导牵头,不定期召开教学、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会议,就教与学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和落实解决方案。

二、加强教风建设,以教风引领学风

学院要不断加强教风建设,以教风引领学风,以学风促进教风,教学相长。完善教师考核办法,对教师的师德和教风提出明确要求,既明确教学工作量,又要强调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课堂出勤和课堂纪律的要求和考核,主动维护课堂秩序,把课堂出勤与课程考核成绩挂钩,督促引导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和效果。教师要明确禁止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规范学生学习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学业预警与信息反馈机制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完善学风保障的长效机制,完善学业预警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家校互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克服学习障碍。

1.建立学风情况通报反馈制度。不定期召开学生年级会议、学生专题座谈会、班主任会议等,通报学风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在网站上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通报。

2.完善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和成绩通报谈话制度。学生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分累计达15时,应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关于学校因成绩原因不授予学位等规定;学生经补考后不及格学分达10时应要求家长到校,当面详细介绍学生的情况,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学分累计达20时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每学期初,应就上一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分析,凡学习成绩与前一学期相比在班级内排名下降10名以上或不及格者,应及时与其谈话,了解原因,做好鼓励、指导及说服教育工作,并把学生成绩下滑情况、下滑原因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向学生家长电话通报,与学生或家长谈话应做好记录。

每学年应以寄送挂号信或电话联系等形式向出现考试不及格门次较多的学生家庭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

四、全方位加强学生课堂出勤督查与考核,提高上课效率

1.学院领导和学工干部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2.任课教师要将课程考核特别是出勤要求明确告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严格考勤,及时将学生课堂学习与出勤情况与教学办公室沟通。

3.规范课堂管理。正常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除处理紧急事件或用于课堂学习外,严禁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及娱乐设备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如若发现以上行为,任课教师及其他听课教师有权暂时没收手机等设备,统一交予年级辅导员处理;经任课教师批评教育不改,任课教师有权在该门次课程范围内,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罚,并将情况反映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一次给予通告处分,扣除相应基本素质测评分;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除相应基本素质测评分并取消当年组织发展和奖学金资格。

4. 规范学生上课因故请假制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某次课程的教学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由辅导员审核,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报院教学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报院教学办公室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之内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批准,报教务部备案;请假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需到教务部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给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请假条可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转交给任课教师。

5.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生的处理。

1)对于旷课的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在10学时以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超过10学时,对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50学时以上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对于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或早退)的学生,每迟到(或早退)1次按旷课1学时计。

3)一学期中,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累计达5学时,正式党员给予党内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党内纪律处分;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则取消其当年入党资格。

4)一学期中,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累计达5学时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奖学金及各种优秀荣誉称号等的评定。

五、实施课外自习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课外自习分两种:一是周一至周五白天无课时间的自习(简称为“日自习”),二是除周五、周六晚以外的“晚自习”。规定“日自习”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晚自习时间:晚上700930

(1)无论是“日自习”还是“晚自习”,在自习时间内,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等场所从事打牌、下棋、聊天、打闹、听音乐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鼓励学生到教室或图书馆内进行自习,以提高学习效率。

(2)无生病等特殊情况,学生必须遵守正常作息时间。上、下午正常上课或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睡懒觉。

(3)学院将对各班自习情况、睡懒觉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于违反自习规定的同学,每查住一次按旷课1学时计,在学院公告栏内通报,并将根据累计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积极营造优良班风,以班风促进学风

要以创建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为目标,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大力加强班风建设,以优良班风促进学风。

1.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精心指导班级选聘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群众基础、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担任班级干部。要经常深入班级,指导班级干部加强班风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2.班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职责,在学习生活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影响带动周边同学共同进步。同时,通过组织有益的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创建班级浓厚的学习风气。

3.实行优良学风班创建和“星级班集体”评选制度。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班级成员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加1分;未获评“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未申报参加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班级,该班所有学生骨干学年工作考核等级最高定为合格,且不能获评该年度内各类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星级班集体评选以各班级学年末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基础项考核包括课堂出勤、课堂氛围、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舍风建设四个方面。拓展项考核包括学习效果、出国考试、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和党员发展五个方面。学院每学年初对“星级班集体”进行评选表彰,以此教育和引导学院本科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优良学风形成。

4.各班级要积极实施学习困难学生“一对一”帮扶等制度,共同进步。

七、积极营造优良舍风,以舍风影响学风

学生工作办公室要教育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星级宿舍创建为目标,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整洁、有品的舍风。

1.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经常强调晚点名、熄灯制度,引导学生养成“早睡、早起、早读”的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

2.宿舍成员应团结友爱,共同遵守宿舍公约;宿舍长和值日生要切实履行职责。

3.宿舍成员可根据舍员喜好对宿舍进行装饰布置,营造有品位的宿舍空间与文化。

4.宿舍成员应认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严禁有吸烟、使用违章电器等行为发生;要按时就寝,熄灯后禁止在楼道及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打电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学生组织要进行宿舍卫生检查和开展星级宿舍评比等活动,对有特色、优秀宿舍予以表彰;对卫生较差的宿舍及舍员进行批评教育。

6.严格执行《星级宿舍创建实施细则》,对于创建不达标宿舍内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适当延长培养、考察时间;不达标宿舍2个及以上的班级,不得申报各类先进班集体。

八、发挥学生骨干和先进榜样的激励作用,以先进事迹促进学风

1.实行学生骨干参与学风建设工作制度。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承担社会工作、联系宿舍等制度与学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应积极投身到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努力学习。对于有课程学习不及格的学生党员,不得参与各类评奖评优。对于有课程学习不及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作为发展对象或视情况延长培养考察时限;对于有2人次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现象的学生党支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要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的评优表彰,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组织开展杰出校友返校做报告、明星集体先进个人校园巡讲、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和动力。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橱窗、学院网站等多种形式,对涌现出的学风建设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宣传,树立榜样引领学风,形成优良的学风建设氛围。

九、严肃考风考纪,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学院日常严抓考风考纪,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把考试诚信教育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完善监考、巡考机制,加大对重大考试监考、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学生。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失范,一经查实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选聘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学生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在学生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

十一、支持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以创新带学风

学院继续加大对课外科技竞赛的投入,通过“课程建设、大创项目、学科竞赛”三驾马车的驱动,在课程改革、大学生科创项目、学科竞赛中培养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加强学业指导与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教育,使学生加深对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学习动力与兴趣。要加强学生的学业指导,做好大学生涯与职业规划,使学生明确阶段目标和努力方向。要通过组织基础课模拟考试等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尽快进步,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要以第二课堂活动为抓手,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劳逸结合,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