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团内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团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团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团组织始终把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党、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政治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和结构合理的团员队伍。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七条申请入团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团组织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发展人选。在发展中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以德为先。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入团愿望强烈,入团动机端正。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仪式思政课等学习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每学期晚点名签到率不低于70%,未受到院校处理处分。积极参加班级团支部的团日活动,每学期缺勤次数不超过1次。
2.以智为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1)本科生发展时累计加权平均成绩达到专业前50%,无不及格学分,且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达到专业(专业方向)前60%。
(2)研究生:参与团员发展时无不及格学分,课程累计加权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科研创新活动,科研能力较强,有较多的科研成果,积极在国内外、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会议和学术沙龙上作学术报告。
3.以体为基。自觉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类活动,具有较强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本科生体测成绩合格,体育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研究生具有良好的运动习惯。
4.以美为重。主动提高自身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热爱生活,具有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化艺术类活动。
5.以劳为要。具有奉献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公共服务性学生组织里面主动担任过学生工作职务,积极为师生服务。本科生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至少达到20小时,研究生每学期至少参加2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新发展团员人选经年级团总支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对推荐的新发展团员人选的基本条件、参加团日活动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将通过预审的新发展团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团委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在校学生不得由其所在学校以外的团组织接收入团。
第三章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条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他们经常参加学校学院各类升旗仪式、主题思政课等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第十一条团组织给团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培养锻炼。团组织引导和组织团员开展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将志愿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团组织规范开展入团仪式,按照规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徽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学院团委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