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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党课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

各年级、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党支部:

今年上半年将举行第61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为做好有关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按照分配指标(上限)推荐积极分子,在5月4日11时前将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提交给年级辅导员。

各年级在审核各团支部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后,在5月5日11时前将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交至学院团委(桃三楼A217办公室)。

学院团委在审核各团支部、各年级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后,在5月5日-5月9日期间组织进行团推优公示。

团推优公示结束后,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推荐本支部发展对象。各学生党支部于5月10日11时前将附件5(电子)、附件7(纸质)、附件8(电子)交至学院党校负责老师处(学院楼A211办公室)。

学院党校在审核各团支部、各年级、各学生党支部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情况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批后组织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备案并上报学校党校。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1.本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将采用在线教学方式组织教学,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在5月21日-6月5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学员名额的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学院各年级的团支部数量按比例确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名额根据党委组织部下达给学院本学期各年级发展党员的名额确定,整体控制在1:1.3以内。

经核算,各年级本学期预备党员发展指标、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推荐指标(上限)如下:

3.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对于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应肯定其入党要求,鼓励他们追求政治上的进步,做好解释工作,请他们年满18岁后再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发展对象培训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需从列入1年内党员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进行,认真落实资格审核、公示、票决等制度。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应以党支部讨论确定时间为准,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应以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为准,学院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6.推荐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采取网上推荐或在室外空旷区域组织推荐等,避免同学间密切接触。

7.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所报各项材料统一使用附件提供的表格样式。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校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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