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点击数量:

系所、各导师: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有关开展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本次参评范围为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属参评范围:

1.经学校审批认定的涉密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在论文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论文”。

二、名额分配

(一)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分类评选。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相应一级学科授予学位数量的15%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相应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数量的10%左右,不足1的按1计算。具体评选名额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授予学位数量核算后下达至各二级培养单位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各类名额相互独立,不得挪用。各类校优级论文的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推荐参评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的名额,学校将依据2023年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工作通知确定,各类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培养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符合《评选办法》评选标准和要求的学位获得者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推荐表》(附件2),并将有关材料(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委员会决议、1本学位论文、在学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参考附件3)及成果复印件,以上材料可至学校档案馆复印)提交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二级培养单位参照推荐限额,择优遴选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并将推荐优秀论文的全部材料提交至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对申请者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规范性审查。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公示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对经培养单位遴选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评价,并按照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名额,确定各类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评名单。初评名单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汇总。

公示期内对于符合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和要求但未被推荐的论文,申请人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可以向分委会提请复议,分委会原则上应予受理,复议意见须书面告知申请复议人,并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复议意见仍有异议者,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评议,评议结论书面告知自荐者。

3.学校审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学校组织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4.公示及发文表彰

入选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并对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可以采用同行专家评议(《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及专家评审表》参见附件4)、优秀论文汇报答辩会等方式,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选出推荐参评省优的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须在牵头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初选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汇总。

2. 学校终评推荐

1)同行专家评议。学校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确定推荐参评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依据。

2)专家评审会。学校根据各分委会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情况,分类组织召开优秀学位论文专家评审会。论文作者需在评审组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7分钟。评审组采取投票评分方式,排序确定拟推荐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学校审定、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通知中既定的名额,对专家评审组拟推荐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进行审定,研究确定我校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评估院。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为方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全部按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要求报送学位论文,要求如下:

1.命名规则:用YB、YS-X、YS-Z分别指代博士、学硕、专硕学位论文类别,文档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题目(不含副标题)_LW,如我校矿业工程学院推荐上报的某篇学硕论文,则命名为:

YS-X_10290_0819矿业工程_自然沿空留巷方法可行性研究与工程实践_LW

2.论文评选采取“盲审”办法,封面、扉页、主体部分及“独创性声明”、“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3.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4.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包括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摘要。

5.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等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6.论文电子版封面须按“江苏省推优博士学位论文”、“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型)”的统一格式制作,具体样式见附件5其中,封面栏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学科代码和名称”、“类别(领域)代码和名称”均按国家新版目录规范填写,其中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按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填写(附件6。

2)如属自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请填写与该论文研究方向关联度最高的1-2个所属或所涉一级学科名称。江苏省普通高校自设的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截止2021年6月30日),可参阅教育部公布的名单(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3)“论文研究类型”选填①基础研究类、②应用基础研究类、③应用与实务研究类三类之一项。

4)“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WORD电子版,见附件2

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TJB,如我校推荐上报的某篇博士学位论文,则命名为:YB_10290_煤层小断层地震多属性精细解释方法研究_TJB

(三)学院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需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8说明。

五、其他

(一)所有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55日下午16点前将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发至指定邮箱:shidan@cumt.edu.cn。联系电话:(0516)83590619。逾期未报的,按放弃处理。纸质版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二)各单位在开展初评推荐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公正、质量为先、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三)因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尚未下达,如有不同以上级部门最新下达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对各单位初评推荐结果有异议的,由各单位负责解释、受理;对校级审议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受理。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426


责任编辑: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