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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3 浏览次数:

各系所: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218月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23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属参评范围:

1.经学校审批通过的保密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在论文抽检、评估或专项检查中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论文”。

二、推荐名额

(一)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分类评选。

(二)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相应一级学科授予学位数量的15%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相应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数量的10%左右,不足1的按1计算。具体名额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授予学位数量核算后下达至各二级培养单位,各类名额相互独立,不得挪用。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苏教评院〔20223号)精神,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遴选。各培养单位各类省优论文推荐限额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

各系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位获得者申报,申报者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推荐表》(附件2),并将有关材料(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委员会决议、1本学位论文、在学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参考附件3)及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毕业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由导师或学院到学校档案馆复印。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在评选限额内形成学院初评推荐名单(分类并按学位论文水平确定论文排名顺序,排名顺序将作为推荐参评省优论文评选的依据)。单位初评推荐的论文,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及专家评审表》(附件4)留学院备查。

(三)学院公示

学院对初评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初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公室汇总。

公示期内对于符合优秀论文条件但学院初评后未推荐的,申请人本人或其指导教师可以向分委会提请复议,分委会原则上应予受理,复议意见须书面告知申请复议人,并同时报校学位办备案。对于复议意见仍有异议者,可直接向校学位办自荐,校学位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进行评议,评议结论书面告知自荐者。

(四)学校审议确定校级入选名单

学校组织审议各二级培养单位初评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确定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公示及发文表彰

入选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校学位办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六)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对获得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参评省优论文评选的校优论文,学校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标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学校综合评议专家组确定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的重要依据。学校综合评议专家组按照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通知中既定的名额研究确定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评估院。

四、材料报送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为方便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各二级培养单位全部按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要求报送学位论文,要求如下:

1. 命名规则:用YBYS-XYS-Z分别指代博士、学硕、专硕学位论文类别,文档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题目(不含副标题)_LW,如我校矿业工程学院推荐上报的某篇学硕论文,则命名为:

YS-X_10290_0819矿业工程_自然沿空留巷方法可行性研究与工程实践_LW

2. 论文评选采取“盲审”办法,封面、扉页、主体部分及“独创性声明”、“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3.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4.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应包括不少于2000字的中文摘要。

5.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培养单位和作者姓名等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6. 论文电子版封面须按“江苏省推优博士学位论文”、“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型)”、“江苏省推优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型)”的统一格式制作,具体样式见附件5。其中,封面栏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学科代码和名称”、“类别(领域)代码和名称”均按国家新版目录规范填写,其中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按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填写(见附件6

2)如属自设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的,请填写与该论文研究方向关联度最高的1-2个所属或所涉一级学科名称。江苏省普通高校自设的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截止2021630日),可参阅教育部公布的名单(http://zwfw.moe.gov.cn/dynamicDetail?id=71c8c07552de4162ba9d8151fb374608&title=1)。

3)“论文研究类型”选填①基础研究类、②应用基础研究类、③应用与实务研究类三类之一项。

4)“论文题目”请据实填写,不得简略。

(二)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版,WORD电子版,见附件2

命名规则:学位论文类别_单位代码_论文题目(不含副标题)_TJB,如我校推荐上报的某篇博士学位论文,则命名为:YB_10290_煤层小断层地震多属性精细解释方法研究_TJB

(三)学院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需提交的材料请查看附件8说明。

五、其他

(一)所有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426日下午16点前将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发至指定邮箱:shidan@cumt.edu.cn。逾期未报的,按放弃处理。纸质版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二)各单位在开展初评推荐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公正、质量为先、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三)对各二级培养单位初评推荐结果有异议的,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解释、受理;对校级审议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受理。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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