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打造我院本科教学平台,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三个一流”建设奠定基础,学院开展本科教学争创一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条件
立项类型主要包括重点项目、普通项目和教材建设项目3种类型。
(一)重点项目
1.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拟遴选2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左右。此类项目旨在鼓励各系(所)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各专业优势,加强专业融合,优势互补,共同打造教学平台,引领专业发展,为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平台作铺垫。此类项目学院将采取滚动支持的形式,以提供持续资助。
拟资助项目:
1)力学教学实验中心(争创国家级平台)
2)土木建筑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争创省级平台)
3)建筑与土木工程教学实验中心建设
4)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2.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左右。此类项目旨在鼓励各系(所)组建教学团队、凝练教学成果,通过加强建设和培育,为申报校、省、国家级教学成果打基础。此类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及其它省级教学奖项的标准进行建设并按时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拟资助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此):
1)土建类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2)基于工程教育认证的土建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实践
3)土建类专业力学教育不断线模式研究
(二)普通项目
拟遴选15项左右进行建设,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其中,有3项面向国际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1)》、《工程项目管理(2)》与《专业导论与实践》课程。其中前2门课程由工程管理专业的两位任课教师负责建设,后1门课程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教师负责建设。此类项目由课题负责人全权负责申报。
拟资助项目:
1)MOOC、微课、视频公开课、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探索
2)毕业设计组织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3)虚拟仿真、实物模型及其有机结合的建设方案研究与探索(时限0.5年)
4)“融研于教”、“寓教于研”、“本科生导师制”等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探索
5)全英文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6)2016版培养方案新增课程或课组建设
7)多学科相融合的毕业设计选题策划
(三)教材建设项目
学院鼓励多种形式的教材建设项目,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持续支持教材建设,尤其是2016版培养方案中新增课程的教材建设,重点支持可能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重点教材。立项的基础是已完成教材初稿,因而,本类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立项建设。
二、申报、审批程序
1.本次教改立项采取同时申报、分类评审的形式。
2.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书(重点项目见附件1、普通项目见附件2),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预期目标成果具体。
3.各系(所)应充分调研、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初评工作,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统一推荐申报,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
4.项目审批采用两轮评审制,即盲评和会议评审。第一轮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进行盲评,以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第二轮采用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
5.通过评审后,学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管理
1.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为提高项目建设成果的显示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除应达到相关建设目标外,还应以该项目选题为主题发表教学论文,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成员。学院鼓励在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一旦发表该项目可评为优秀,学院将优先滚动支持,并另行补偿工作量及单独奖励。教学论文的验收期限为4年。
3.项目立项后半年内由学院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中期检查表,以了解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资助。
4.项目建设期满后,各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向学院申请验收,学院将组织专家根据合同书对各项目的建设内容、指标、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填写验收意见书。
申请验收时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总结报告中应对项目的意义、研究工作过程、所取得的成果及其特点、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附录材料。
5.项目建设所购设备、资料、软件等和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归学院所有,并在全院范围资源共享。
6.如果项目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期完成或变动建设内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学院同意批准后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备案。
7.经费管理
各项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经费使用范围:①教改调研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20%);②资料购置费、教学媒体建设费(含挂图、模型、录像片等)、软件、小型硬件(不超过800元)购置费、小型模具、小型实验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与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等。
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费、教材出版费等不能从本经费中开支。
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书籍和成套资料应在学院资料室登记造册、验收;设备应在实验室登记造册、验收,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经学院验收后方可报销。
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学院行政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
四、注意事项
1.选题具有创新性,与当前国家教改形势和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热点结合紧密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
2.已承担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而没有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承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但是申请延期并在延期时间内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自结题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3.各类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务必按期完成,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为便于评审,请项目申请人分别提交一份实名版申报书和一份匿名版申报书。在匿名版申报书中应隐去项目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信息。
5.凡获得学院立项资助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研究成果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申报结果在职称评聘时,将作为参考依据;在教学类岗位考核时,必须有教改项目或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时间
请各系(所)认真研究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有关问题,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推荐的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A211)。联系电话:83590611。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争创一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通知及指南(2017).pdf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改申报书.doc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