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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场地使用管理办法(2023版)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中矿大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政字[2023]03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6S管理法实施,提高实验中心的服务能力,规范学院实验场地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体系

第一条 力学与土木实验中心负责下辖力学教学实验室中心、建筑与土木实验中心、建筑结构与材料实验室及道桥与地下工程实验室各相关实验室的场地管理。实验中心人员为各自管理实验室的直接负责人。

第二条 学校为科研团队单独设立的实验场所管理由相关团队负责,团队负责人或指派的团队成员为该实验室的直接负责人。

第三条 学院师生因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等需要使用学院各实验室,应按本文件相关程序执行。

二、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自己负责实验场地的规划和管理,明确本实验场地的试件存放区、实验区、实验后试件临时存放区等。

第五条 实验人(学院教师或研究生)根据实验需求可以在实验前三天内申请将试件送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结束后及时将试件清理到破坏试件临时存放区完成实验收尾工作,原则上应在实验结束后一周内将试件清理出实验室。个别需要提前更长时间进入实验室或实验结束后临时存放较长时间时,由实验人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六条 因实验需求自行订制的仪器设备或配件等,实验人在实验期间应按实验室要求摆放整齐,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出实验室。

第七条 出于安全,原则上不许将大量实验材料长时间存放在实验室内,数量较少且无安全风险的材料,经实验人申请、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短时间存放实验室内,实验人应做好堆放材料的卫生管理。

第八条 实验场地占用期间,场地整理和卫生清理等相关费用由实验人承担。综合考虑实验试件、实验材料、自行订制的仪器设备或配件等占地情况以及存放时间,收费标准如下:

  1. 实验后整理阶段时长在一周以内时,1/(平方米*天);

  2. 实验后整理阶段时长在两周以内时,1.5/(平方米*天);

  3. 实验后整理阶段时长在四周以内时,2/(平方米*天);

  4. 实验后整理阶段时长在六周以内时,2.5/(平方米*天)。

第九条 实验结束后,上述物品存放实验室存放时长达到六周及以上或超过预约存放时长的1倍时,视为相关实验人员放弃试件,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人协商无果后,有权对试件进行清理,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由实验人承担。

三、使用程序

第十条 实验人如实填写《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仪器设备和场地使用申请表》(附件1),如果是研究生使用,需请导师先审核并对实验过程指导和安全督查做出承诺,然后提交实验中心和学院审批:

  1. 实验周期少于2周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批;

  2. 实验周期为2-4周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3. 实验周期超过4周时,经实验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审核后,由学院分管院长审批。

第十一条 实验人开展新实验前应进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附件2),经专家和实验中心审核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前应参加实验中心的实验前安全专题教育,并签订安全承诺(附件3);

第十二条 实验人在实验中心开展成熟实验时,应参加实验中心的实验前安全专题教育,并签订安全承诺(附件3)。

四、其他说明

第十三条 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落实本项制度,执行结果计入年终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 相关实验人应按要求在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及时清理实验场地,在费用结算一周内完成相关费用支付,否则纳入学院实验室管理黑名单,暂停甚至取消其团队继续在实验室开展实验资格。

第十五条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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