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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浏览次数: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

学校近日下发了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条件

1.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申请者应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在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中取得较高等级且在2022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获批立项。

4.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须连续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党员工作站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等职务一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

(2)获得2022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

(3)获得2021-2022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5.校级优秀学生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出本单位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总人数的4%(经测算,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3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出1%(经测算,学院可推荐不超过6人)。

6.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兼得。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关荣誉类型申请表及汇总表,整理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详见附件)。

2.材料提交。个人将相关荣誉类型的申请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整理在一起,于10月25日下午17时前提交。其中,纸质版材料送交到学院楼A2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tmyjs_cumt@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申请并进行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集体讨论,进行综合评价并择优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核。学院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表彰名单,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三、特别提醒

1.本次评选只针对二年级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2022级研究生、论文博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评选。

2.邮件提交时请将标题修改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请压缩后上传到邮件附件。

3.个人材料请按照汇总表-申请表-支撑材料的顺序整理。其中,支撑材料应包括个人成绩单、奖励荣誉证书、论文检索证明、志愿服务证明、岗位聘书等的复印件。支撑材料首页请整理目录一份,全部材料按照目录进行排序。

4.纸质申请表请导师签署意见,电子申请表请录入导师评价内容。纸质申请表请正反打印(严格控制在一张正反两页内),支撑材料请正反打印并进行装订。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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