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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十大科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展示我校“十三五”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鼓励学校教师创新争先,进一步提升科研团队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促进不同学科的合作融合,根据学校2021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中国矿业大学“十大科技成果”评选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在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取得,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以我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的科技成果。

2.参选条件。推荐参选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和引领性,可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并得到重要应用。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候选成果推荐及名额

“十大科技成果”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组织凝练相结合。校内单位(含独立运行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且第一完成人为本单位人员。

科研院负责组织相关团队凝练代表性成果。

三、评选程序

1.通知征集:科研院下发评选通知。

2.成果推荐:校内单位组织推荐项目,科研院组织凝练。

3.形式审查:经科研院形式审查合格后,列为候选项目。

4.专家评选: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评选。

5.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报送推荐项目材料有:

1.纸质版:《十大科技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附件材料;

2.电子版:申报表word文件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文件、《十大科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送科研院成果办(行健楼C306);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卫东,  张建勋

联系电话:83590167,  83590172

电子信箱:4649@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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